2008年辽宁省省直党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 试 公 告
2008年辽宁省省直党群机关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有关规定,将进行面试工作。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3、4、5、7日。
3日 上午 9:00—12:00(7:30考生入场)
4、5、7日 上午 8:00—12:00(7:00考生入场)
3、4、5、7日 下午 13:30—17:30(12:30考生入场)
各单位(职位)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候考室抽签确定。
二、面试地点
金剑大厦三楼(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8号,沈阳长客总站对面)
三、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经招考部门审核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
2.3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30时前到达考场;4、5、7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00时前到达考场;3、4、5、7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30时前到达考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考生,按面试自动弃权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候考室内安装监控设备和屏蔽器。进入候考室后,手机等通讯设备必须关闭,由监考人员进行封存,不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和封存有关物品影响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面试前报考同一单位或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个性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08年10月30日
点击下载:
省直党群系统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xls